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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记住的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

时间:2020-10-10  来源:建筑资质加盟
一、高处作业“十不准”

1、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贫血、癫痫、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。

2、无人监护不准登高。

3、没有戴安全帽、系安全带、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。

4、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、大雪、大雾不准登高。

5、脚手架、跳板不牢不准登高。

6、梯子无防滑措施、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。

7、不准攀爬井架、龙门架、脚手架,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。

8、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。

9、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。

10、光线不足不准登高。

二、施工安全“十不准”

1、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。

2、不准穿高跟鞋、拖鞋、硬底鞋、赤脚施工。

3、不准在架上追打、嬉戏和吵闹。

4、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。

5、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。

6、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。

7、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。

8、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。

9、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。

10、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。

三、施工现场“十不准”

1、不戴安全帽,不准进现场。

2、酒后和带小孩,不准进现场。

3、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。

4、不准穿拖鞋、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。

5、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,作业时不准打闹。

6、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,未经训练的职工,不准操作机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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